近日,遇到一位导热油客户,其用热温度为220℃,开式系统,却坚持采购“320”号导热油。导热油市场中此类消费者仍不在少数,小编感慨良多,今天就与大家一起探讨导热油标号的学问。
对于导热油的标号,无论矿物油型导热油还是合成型导热油,统一按照国标GB 23971分类为:L-QBXX、L-QCXX、L-QDXX。即导热油的标号不仅包括数字部分“300”、“320”、“330”、“400”等,一个完整的导热油标号应该包括“L-QB”等国标规范的标号部分。
导热油国家强制标准2009年制定,2010年实施。在此之前,除行业标准外,许多导热油厂家执行独自制定的企业标准、协议标准等。国标推出后,许多消费者对国标内容还不甚了解,仍然沿用标准规范前的历史经验值来衡量导热油质量。
一些导热油生产企业就是利用消费者的这个特点,打国标擦边球,在不能满足国标要求的情况下,打出高牌号吸引消费者,如一些“XX330”其实只为普通L-QB300矿物油导热油或者L-QB280矿物油导热油。
在导热油国家强标执行之前,导热油协议标准产品320号导热油,在国标发布执行后,更名为L-QB300矿物油行导热油。
目前不规范的标号存在,是国内导热油行业规范以前的历史产物,需要我们共同去规范,那么在导热油国家标准强制执行的今天,消费者应该如何选择导热油呢?
首先,选择导热油要结合用热系统的温度,如,用热温度220℃,选择至少比220℃高出10℃的标号产品,一般L-QB300矿物油型导热油足够使用。
其次,选择导热油要结合用热系统设备工况,如,系统为开式系统,则只能选择L-QB 类产品。
导热油为安全性产品,只有选择质量过硬的产品,才能保证用热系统的安全、平稳、高效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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